当前位置: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在江苏>
边督边改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七批)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53 | D3JS202410250037 | 连云港市东海县安峰镇黄泥村好再来饭店西侧地磅头水泥路向南,路东边第一家木粉颗粒厂粉尘污染严重,夜间生产噪声扰民,缺少环评手续。 | 连云港市 | 大气 | 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木粉颗粒厂为沃恒伟生物质颗粒加工厂,位于东海县安峰镇黄泥村西侧,主要产品为生物质颗粒。 二、举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车间内建有一套生物质颗粒生产设备,车间内存放有部分木粉物料,地面积尘严重。经查,该加工厂无相关环保手续。 |
基本属实 | 完成设备拆除、厂区清理。 | 1.该生物质颗粒加工厂已自行拆除生产设备,已清理厂区木粉物料。 2.加强日常监管,依法依规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
已办结 | 无 |
54 | D3JS202410250028 | 连云港市东海县双店镇棠沂村北面约100米处有个混凝土搅拌站,手续不全,生产了三四年,噪音严重扰民,村民多次反映未得到解决。 | 连云港市 | 噪音 | 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地点位于双店镇棠沂村北200米一处院内,现为石子加工厂。 二、举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该地点曾为混凝土搅拌站,2024年5月已拆除,营业执照已注销。现租给颜某某进行石子加工,场地有一台破碎筛分设备,堆放有约300吨石子物料,无相关手续。 |
部分属实 | 完成设备拆除、厂区清理。 | 1.该石子加工厂已自行拆除生产设备,已清理场地石子物料。 2.加强日常监管,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
已办结 | 无 |
55 | D3JS202410250027 | 连云港市东海县双店镇江苏法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违法收购固废危废,厂区内的场地没有硬化,味道刺鼻、辣眼睛,目前正在将固废掩埋至厂区南侧500米处的坑塘内。 | 连云港市 | 土壤 | 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法力公司原有项目环评及验收手续齐全,技改项目于2024年4月经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尚未验收,主要从事空心保温砌块生产。 二、举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1.根据技改项目环评,公司可以接收建筑废弃土、煤矸石、煤渣、煤灰、煤泥等一般工业固废作为原辅料使用。厂区内暂存约7000吨煤气化粗渣、800吨煤矸石等一般工业固废,提供了合同、台账等资料,暂未发现违法收购固危废问题。部分库房地面未硬化。 2.厂区内无明显异味,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厂界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3.法力公司向南500米处坑塘,系连云港市科选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场地。科选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购买法力公司废弃土用于坑塘回填,现场检查时发现已回填的废弃土中掺有少量粉煤灰,目前已停止回填作业。 |
部分属实 | 完成法力公司库房地面硬化;完成回填废弃土清运。 | 1.法力公司已制定地面硬化整改方案,2024年底前完成整改。 2.督促科选公司将项目场地回填废弃土清理运回法力公司,并规范贮存。 |
未办结 | 无 |
56 | D3JS202410250055 | 连云港市赣榆区金山镇前徐福村西边的徐福河边填埋了大量生活垃圾,检查的时候用土覆盖一下,应付检查,并没有真正处理干净河道边的垃圾。 | 连云港市 | 其他污染 | 一、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概况。 赣榆区前徐福村位于金山镇驻地南,徐福河属镇级河道,最终汇入兴庄河。 二、举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1.2020年8月徐福河道东侧金厉线南段提档升级,将原水泥路面破碎施工,10月完成,施工时未发现生活垃圾填埋。 2.2021年5月,金山镇与园林工程公司签订绿化合同,在金厉线南段两侧栽种行道树,道路两侧栽树约1500棵,挖树坑1500余处,未发现生活垃圾填埋。 3.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河道污染和垃圾填埋现象,仅沿岸存在零星生活垃圾,已清理完成。 |
部分属实 | 规范垃圾收集、处理,维护河道环境。 | 加大徐福河养护管理的力度,及时清理零星生活垃圾,维护好人居环境。 | 已办结 | 无 |
57 | X3JS202410250038 | 连云港灌云县光大城乡再生能源(灌云)有限公司对其日常生产中焚烧所产生的灰渣、炉渣进行私自填埋、倾倒处理。2024年8月在下车镇高速路口附近204国道边上(连云港宇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院内倾倒几千吨的炉渣和灰渣。连云港丛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问题,该公司在灌云县下车镇建设的厂房是由外地拉过来的炉渣废泥作为基础建设,炉渣废泥现已垫在厂区下面,今年上半年及8月份在灌云周边乡镇到处倾倒炉渣和灰渣,已造成严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问题。 | 连云港市 | 土壤 | 一、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概况。 光大公司主要从事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以及清洁供热服务。该公司现有建设项目环评及验收手续齐全。 二、举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1.光大公司一般固废交由连云港隆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运输转运处置。2024年8月,隆昊公司擅自将光大公司2700余吨生物质锅炉灰渣一般固废运至宇洋公司院内。 2.目前,丛江公司厂房地基已硬化,检查时未发现使用炉渣废泥痕迹。根据该公司提供进货资料显示,2024年8月至9月,共计购入171车土夹石(下车镇林庄村复垦项目产生)作为地基垫层、平整场地用料。 3.2024年3月,隆昊公司擅自将光大公司约350吨左右炉渣,倾倒在王某某砂石行场地和沟渠内,目前倾倒炉渣已全部清理处置,经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监测分析,倾倒地点的地下水、土壤相关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
部分属实 | 规范收集转运处置固体废物。 | 1.灌云县生态环境局对隆昊公司和光大公司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2.督促企业立即将宇洋公司院内锅炉灰渣清运至光大公司,依法依规贮存、处置。 3.督促企业将生物质炉渣、生活垃圾炉渣转运处置纳入江苏省固废平台系统监管。 |
已办结 | 无 |
58 | D3JS202410250063 | 连云港灌云燕尾港化工园区,化工园区管委会组织招投标将厂区内20家化工企业产生约12万吨污染土内定给距离管委会50公里和100公里内的两家陶粒窑生产企业。两家陶粒窑企业没有处置资质。 | 连云港市 | 土壤 | 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燕尾港化工园区实为灌云县临港产业区,所涉项目为灌云县临港产业区20个工业企业污染地块土壤修复项目。 二、举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所涉项目已公开发布招标计划和公告,目前处于挂网阶段,暂未完成招投标工作,招标备案资料等材料齐全,投标报名单位均需通过资格审查方可进行投标。因考虑污染土壤环境风险和运输成本,故招投标要求中设置了投标单位与项目现场距离作为加分项,非硬性条件。 |
部分属实 | 规范项目招投标工作。 | 依法依规完成招投标工作;严把项目验收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已办结 | 无 |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