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八批)

  • 时间:2024-11-05 22:36:51
  •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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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54 D3JS202410260043 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朱韩村,附近新204国道交通噪音扰民。 连云港市 噪音 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国道
204线(灌云段)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建设标准,设计时速为100公里/小时(实际限速为80公里/小时)。
二、举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1.根据前期信访监测情况并结合噪声等效声级,信访人住户户外和室内监测点昼间不超标;户外监测点夜间超标6.5dB(A),室内监测点夜间超标7.1dB(A)。
  2.国道204线(灌云段)交通流量增大、道路改扩提速、部分车辆车况老化等情况,导致朱韩村路段交通噪声超标。
   
部分属实 采取综合措施,减轻噪声扰民影响。 1.20243-4月,灌云县就噪声超标位置点采取种植高密度苗木(40米范围内种植240棵松树、300棵矮冬青)等降噪措施。加种绿植隔声屏带后,夜间户外、室内噪音超标值均有所下降。
2 .2024
1031日,组织人员对枯死松树进行补植(70棵)。
3.2024
111日,委托第三方开展噪声监测,监测报告尚未出具。
阶段性办结
55 D3JS202410260040 1、赣榆区柘汪镇连云港市新创升建材有限公司,从山东非法转移镍渣,每晚约7-8千吨,没有相关的审批手续。2、连云港市住建局出具2023年289号文件明令禁止钢渣、镍渣、麻钢沙进入混凝土使用环节。连云港市区搅拌站使用连云港市新创升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利用镍渣加工产生的机制砂,违反了文件要求。3、连云区开发区黄河路108号江苏恒美达混凝土有限公司,使用连云港市新创升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利用镍渣加工产生的机制砂,恒美达公司西南角厂中厂,违规洗沙,假借恒美达环评手续蒙混过关,每天洗沙2千-3千吨。 连云港市 土壤

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新创升公司经营范围为机制砂加工、销售等;恒美达公司经营范围为商品混凝土生产等。

二、举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1.新创升公司“年产60万吨机制砂项目加工生产线项目”环保手续齐全,以一般工业固废镍矿渣作为原料,生产机制镍渣砂产品,生产原料镍矿渣购于山东省莒南荣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新创升公司利用镍渣作为原料,经磁选—加压破碎—筛分生产机制镍渣砂产品,提供的机制砂产品检测报告显示符合建设用砂要求。
  3.恒美达混凝土使用新创升公司的机制砂产品,报告显示符合建设用砂要求。厂区建有1条混凝土固废处理生产线,水洗砂生产线为固废处理的一部分,混凝土固废处理技术改造项目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西南角为废弃物仓库。
部分属实 规范建材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1.针对山东省莒南荣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工业固废镍矿渣跨省转移利用未报备案问题,赣榆区生态环境局已将相关线索移送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
2.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阶段性办结
56 X3JS202410260028 连云港市东海县连云港太平洋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将有害废水外送至淮安、山东等地,破坏农田;元顺石英制品有限公司环保手续存在问题。 连云港市 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1.连云港太平洋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东海县牛山街道晶都大道东路1067号,主要从事石英制品生产。
  2.连云港元顺石英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东海县白塔埠镇市县西路40号,主要从事石英管生产。
二、举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1.太平洋公司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清洗废水(含氟废水)、废气吸收废水(含氟废水)、切割研磨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管网,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至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为“搅拌中和+压滤”,污水排放口安装有流量计与污染源自动监控装置。未发现公司存在有害废水外送至淮安、山东等地的情况。
  2.元顺公司环评、验收、排污许可登记等环保手续齐全。
部分属实 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1.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邀请专家对全厂开展水平衡核算。
3.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合法合规生产经营。
已办结
57 D3JS202410260031 连云港市灌云县小伊镇204国道边上有3家搅拌站,其中大硕搅拌站在2022年因在生态红线内建设厂房被拆除过,后于2023年又私自建设恢复生产。 连云港市 其他污染 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江苏大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位于灌云县伊山镇朱韩村城北科技园内,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
二、举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1.大硕公司商品混凝土制造一期项目地块位于伊山镇朱韩村,原204国道西侧、盐河东侧,建设用地手续齐全,经现场测量并与生态红线图套合,当前一期项目整体不在生态红线内。
  2.2022年,大硕公司因二期石子加工项目生产线批建不符被立案查处,生产线已全部拆除完毕。2024年10月27日现场核查未发现拆除的石子生产线恢复生产的问题。
部分属实 禁止在生态红线内开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活动。 加大日常巡查与监管力度,严格生态红线管控,督促企业依法生产经营。 已办结
58 X3JS202410260033 连云港市灌云县云龙山庄小区突破生态红线开发建设,在2019年调整生态红线时未按要求整改到位。至今为止,云龙山庄小区6号楼、15号楼、23号楼均超出国家生态保护红线。 连云港市 生态

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灌云县云龙山庄地块位于县大伊山南侧、山西人工湖北侧,出让面积32961.00平方米,由连云港国岩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二、举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1.云龙山庄地块出让、环保、建设等手续齐全。
  2.
经现场测量并对生态红线图进行套合,云龙山庄小区6号楼、15号楼、23号楼均不在生态红线内。
部分属实 严格生态红线管控,严禁违规开发行为。 加强监管,严格生态红线管控。 已办结
59 X3JS202410260046 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街道新滩村唐庄村民李某违规生产,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疑似从事电镀加工,将废水排入自家房屋旁水塘。2024年5月、6月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花果山街道公布6月7日的检测结果,对投诉人家中保留的水样进行检测,并对土壤进行检测。 连云港市

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反映的地点位于花果山街道唐庄,住户为李某某。

二、举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1.住户院内及院内平房中均未发现电镀加工生产痕迹及生产设施,院外四周未发现电镀加工排水痕迹,院外东侧有一条山体泄洪通道,未发现电镀加工污水进入该泄洪通道痕迹。
  2.调取李某某2021年1月-2024年10月电费清单,平均电费30元/月左右,未发现电镀加工所需大量用电缴费缴纳记录。
  3.经公安部门核实,未发现李某某购买电镀加工所常用的硝酸、盐酸、硫酸等易制毒危险化学品购买备案记录。
  4.该住户北侧约50米有一水塘,现场检查时水塘四周无养殖、灌溉设施。
  5.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住户的周边水、土壤再次进行采样检测,水塘水质检测结果显示满足地表水三类标准,土壤项目正在检测。
部分属实 加强日常巡查,严禁违法生产行为。 1.根据土壤监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2.加强对花果山街道唐庄周边日常环境巡查,严禁违法从事电镀加工行为。
3.做好沟通解释,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阶段性办结
60 X3JS202410260029 连云港市东海县福如东海公司,在东海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十标段)施工过程中,导致村民贺某房屋地基松动、开裂、渗水。 连云港市 其他污染

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

  信访人反映的“福如东海公司”为江苏福如东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东海县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项目十标段施工范围为驼峰乡、平明镇、张湾乡等区域。经核查,举报内容中的村民贺某家位于驼峰乡上湾村。

二、举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东海县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于20233月完成竣工验收。项目施工区域距离贺某家房屋后约一米,施工时用切割机对路面切缝,用小型挖掘机对路面破碎,目前正在核实相关情况,并与村民贺某积极沟通。

部分属实 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建设,争取周边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东海县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十标段)已于2023年3月完成竣工验收。 已办结
61 D3JS202410260032 连云港市东海县温泉镇罗庄村村南的水厂内开设了一家作坊,主要从事动物油生产,主要在夜间生产,白天不生产;夜间生产过程中产生很大的恶臭味。 连云港市 大气 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水厂”为温泉镇罗庄村村南的罗庄老水厂,建于2002年,2015年倒闭,2020年连云港兆源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水厂厂址上改建,2020年11月投入使用,与居民区罗庄村最近距离约800米。该公司经营范围为饲料生产等。
二、举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1.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经查阅台账及厂区视频监控等资料,公司自今年7月29日停产至今。
  2.检查时厂区四周无明显气味,生产车间内残留少量气味。生产时蒸煮及压榨工段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至“水喷淋塔+等离子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约30米排气筒高空排放。2024年8月公司将蒸煮、压榨工段废气处理设施中的UV光氧催化设备改造为等离子废气处理设施。
  3.因该公司停产无法对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进行检测。经调阅监测记录,于2024年3月11日、7月14日进行了2次厂界臭气监测,当时正在生产,检测报告显示达标。
部分属实 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1.公司车间内集油池已加盖密闭。
2.待公司恢复生产,立即开展厂界废气监测。
已办结
62 X3JS202410260051 1.江苏连云港亚新钢铁厂区南,新建提炼金属锌的生产线无手续,违规处置高炉锌渣,已投入生产;擅自篡改自查报告,将不合法的破碎、加工设备设施全部纳入“三个一批”;钢铁厂内石灰窑竖炉和双膛炉要求使用高炉气,现全部改成使用煤粉,无脱硫设施,废气直排。2.连云港明智金属公司在钢铁厂内,要求使用高炉气,现已改用煤粉,无废气处理设施,味道较大,前期被环保部门查处并要求整改,厂区北侧靠近海边通过暗管排放污水。 连云港市 大气

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亚新钢铁位于灌南县临港产业园区;明智金属、连云港新绿科技有限公司均位于亚新钢铁南侧。

二、举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1.“新建提炼金属锌的生产线建设单位为新绿公司,项目已通过环评审批,已建成一套回转窑生产线,未投料生产。
  2.
亚新钢铁2006年备案的《环境影响自查评估报告》中烧结及石灰窑含破碎工段,未发现篡改自查评估报告问题。
  3.
亚新钢铁2006年备案的《环境影响自查评估报告》包括6300t/d老式石灰窑(1#2#3#20248月停产,4#5#6#已拆除),煤粉、煤气均可使用;20238月经环评审批的《石灰竖窑提标降耗技改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双膛石灰窑使用煤粉,上述环评文件均未要求建设脱硫设施。
  4.
明智金属双膛石灰窑仅使用高炉气进行生产,未使用煤粉,环评文件中未要求建设脱硫设施,已建设除尘设施并运行。
  5.
经对亚新钢铁北侧排查,雨水排放口处于关闭状态,已安装视频监控,未发现暗管排污问题。
  6.对亚新钢铁双膛石灰窑废气排放口、明智金属双膛石灰窑废气排放口SO2因子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部分属实 落实整改措施,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1.亚新钢铁计划于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厂区雨污分流工程改造,实现雨污分流。
2.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未办结
63 D3JS202410260004 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云龙山庄小区6#、15#、23#住宅楼属于违建,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对生态造成破坏。 连云港市 生态 此件为重复件,举报问题与第八批次X3JS202410260033相同。

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灌云县云龙山庄地块位于县大伊山南侧、山西人工湖北侧,出让面积32961.00平方米,由连云港国岩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二、举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1.云龙山庄地块出让、环保、建设等手续齐全。
  2.
经现场测量并对生态红线图进行套合,云龙山庄小区6#、15#、23#住宅楼均不在生态红线内。
部分属实 严格生态红线管控,严禁违规开发行为。 加强监管,严格生态红线管控。 已办结
64 D3JS202410260001 连云港市赣榆区金山镇前徐福村徐福河东岸填埋了大量生活垃圾,造成河水发黑发臭,持续两三年了。 连云港市 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徐福河长5.24km,宽14m,主要功能为排涝、灌溉,流经后徐福、前徐福等村,最终汇入兴庄河。
二、举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1.2021年5月,金山镇与园林工程公司签订绿化合同,在金厉线(徐福河东侧)南段栽种行道树,道路两侧栽树约1500棵,未发现填埋生活垃圾。
  2.现场核查时,暂未发现河道污染和垃圾填埋现象。仅在徐福河两岸发现零星生活垃圾,已清理完成。
部分属实 严禁生活垃圾填埋、倾倒徐福河行为。 1.规范前徐福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
2.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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