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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督边改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四批)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43 | X3JS202411110008 | 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将基本农田出租给举报人,又以环保治理为名搞全面禁养,破坏营商环境,导致举报人(百沁园合作社)经济损失。地方政府在引进项目时对项目的选址审查不严,导致举报人与村委会签订无效合同,直接导致了投资损失,在项目治理中违背承诺,虚构事实转嫁责任,将占用基本农田的责任转移到外地投资者身上。 | 连云港市 | 其他污染 | 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2019年,卞某成立灌南县百沁园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在百禄镇大新村等村开展南美白对虾养殖。 二、举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1.建设养殖大棚初期,百禄镇政府未隐瞒土地为基本农田。百沁园合作社以投资为名,隐瞒其在外地被清退的事实,未如实告知养殖尾水直排外环境及对外环境可能产生的危害,仅办理供电手续。后期因在养殖过程中存在污染外环境情况,对其依法整治,故养殖户损失非当地政府造成。 2.灌南县相关部门对私挖地下水井、违法设置排污暗管、违规使用海水等行为取证固证,百禄镇政府积极与卞某等人沟通协调,2022年1月30日卞某及其合伙人朱某自愿配合签订《解除“土地承包经营”协议书》,并支付5万元作履约保证金。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严禁破坏基本农田。 | 1.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2.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
已办结 | 无 |
44 | X3JS202411110010 | 连云港市堆沟港化学工业园连云港市三联化工有限公司环评造假,使用硫氢化钠来代替甲硫醇钠作为生产原料报批,规避了含甲硫醇钠废水的处理难题和产生氯甲烷的难题。实际申报的工艺根本无法生产出BIT,生产时仍使用甲硫醇钠,擅自更改原材料、批建严重不符,废水和大量的氯甲烷直排,严重污染环境。 | 连云港市 | 水 | 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连云港市三联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堆沟港化工园区内,环保手续齐全。 二、举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1.BIT项目主要生产原料为邻氯苯腈、硫氢化钠等,原辅料列表中不含有甲硫醇钠;生产工艺为原料-缩合-氯化-碱溶-脱色-过滤-酸化-离心-产品(BIT)。各工序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为氯化氢、氯苯、氯气,不产生氯甲烷废气。 2.2024年11月6日,邀请环保专家现场勘察,BIT车间正在生产,氯化等工序正在运行,缩合工序处于长期停产状态,缩合工序配套的上料、供水和供热管道已断开,直接外购缩合料(邻巯基苯腈)参与后续工艺反应,生产现场未发现甲硫醇钠的使用痕迹。经专家论证,三联化工生产工艺、原料与环评文件一致,生产过程中不使用甲硫醇钠,无氯甲烷废气产生。 3.公司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接管至连云港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不直接外排。 4.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三车间废气排放口采样监测,相关数据正在分析。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1.根据监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2.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5 | X3JS202411110039 | 1.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228国道与金海大道交会处旁的污水处理厂长期偷排未经处理的污水入海,经常在大雨时随雨水一起排污(可能设有暗管),导致海洋生态严重受损,靠近污水处理厂的滩涂淤泥发黑发臭,与周边海域滩涂淤泥有明显区别(颜色、气味等);2.赣榆区康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中碳能源(江苏)有限公司、江苏润美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几家公司废气超标排放,堆场未覆盖扬尘严重,生活垃圾未进行分类直接焚烧、厨余垃圾处理不到位等,严重破坏连云港空气质量,偷埋危险固废。 | 连云港市 | 水 | 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创联污水处理厂、城发污水处理厂主要从事生活污水处理。康恒环保主要从事城市生活、餐厨垃圾处理和焚烧发电。中碳能源、润美新材料主要从事碳素制品生产。 二、举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1.创联污水厂污水进、出口安装自动监测设备,数据达标。城发污水厂自今年5月停运至今,无排水。对周边区域进行踏勘,并使用无人机排查,暂未发现暗管和海域滩涂发黑发臭现象。已对创联污水厂污水排口采样监测。 2.康恒环保、中碳能源和润美新材料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气排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自动检测和自行检测报告数据均达标。 3.康恒环保一般固废和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中碳能源和润美新材料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危废和一般固废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暂未发现固危废偷倒填埋现象。 4.康恒环保、中碳能源无堆场。润美新材料露天存放炉窑检修废料,未按规范贮存一般工业固废脱硫石膏。 |
部分属实 | 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 1.对润美新材料未按规范贮存一般工业固废脱硫石膏的涉嫌环境违法问题立案调查。 2.督促润美新材料限期清理露天存放的炉窑检修废料。 3.根据创联污水厂污水排口采样监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
未办结 | 无 |
46 | D3JS202411110039 | 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振华路至青峰路路段)为大货车禁行区,仍有大货车通行,交通噪音扰民,希望公安部门履职尽责,多次反映未得到解决。 | 连云港市 | 噪音 | 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海州区学院路(振华路至青峰路路段)位于海州区花果山街道当路社区,该条道路北侧的振华路是310国道沿线工程车辆进入市区的必经之路。 二、举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根据市区货车现行通行政策,学院路(振华路-青峰路路段)属黄牌货车24小时禁行路段。经查,存在部分黄牌货车在该路段通行状况,其中部分黄牌货车已申领禁区通行证,属于合法通行,另有少部分黄牌货车在未申领禁区通行证的情况下,违法驶入该路段,交通噪声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11月12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已现场查处学院路及周边路段货车“闯禁区”违法行为15起。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严查货车“闯禁区”违法行为,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 1.强化非现场执法,全面启用闯禁区违法抓拍设备,及时发送提醒短信。 2.强化警示曝光,引导广大货车驾驶员自觉遵守限行规定。 |
已办结 | 无 |
47 | D3JS202411110002 | 2024年10月19号电话反映问题(举报编号D3JS202400004):连云港市灌南县新集镇连云港祥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环保手续情况下进行违法水洗生产,废碱水未经处置排放厂区后方农田。10月31号来信反映对公开答复内容不满意(举报编号X3JS202400489、D3JS202410190007),本次电话反映针对10月31号问题公开答复内容不满意:1.“水洗纸塑分离项目实际经营责任主体为潘某某个人而非祥志公司”,该项目本就属于祥志公司,用潘某来顶包;2.“产生的废碱水暂存在蓄水池内,未外排”,实则外排;3.“2023年1月至2024年3月共接收济川药业硬片纸约210吨”,2023年以来没有进行公开招标,但2023年1月至今都在接收济川药业的硬片纸;济川药业有台账,为何使用“约210吨”模糊词描述;4.“水洗项目原料为潘某某个人从南通、安庆、苏州等地采购,生产出的铝和干化纸浆由潘某某通过中间人进行销售”,该行为不合法,水洗项目产生的废纸浆由碱水泡过应为危废。 | 连云港市 | 水 | 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连云港祥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灌南县新集镇菊花村六组,经营范围为再生资源回收及销售。 二、举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1.潘某某与祥志公司签订场地租赁协议,进行水洗纸塑分离项目生产,原料采购、费用支付(设备采购安装、工人工资等)、产品销售等均系潘某某个人所为。 2.2023年5月,检查发现公司院内建有水洗纸塑分离生产线,且正在生产,产生的废碱水暂存在蓄水池内,未外排。因水洗工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年6月已被依法取缔。 3.祥志公司2022年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取得济川药业废硬纸片等项目处置权(已签订书面协议),根据济川药业提供的2023年部分硬纸片销售台账及向祥志公司核实,2023年废硬纸片购销量约190吨。合同到期后,双方通过议标形式,口头约定祥志公司自2024年1月至3月采购济川药业废硬纸片约20吨,之后不再采购。 4.水洗项目原料铝箔纸经水泡、过筛分离后回收,医疗包装纸经破碎、泡水、泡碱、研磨、过筛分离后出料,产生的纸浆为造纸厂半成品,不属于危险废物。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 1.加强日常监管,禁止水洗纸塑分离生产线恢复生产。 2.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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