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三批)

  • 时间:2024-11-20 22:55:29
  •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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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进驻阶段工作已经结束,督察组值班电话:025-51801042,于11月19日20:00停止受理举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61 D3JS202411100038 连云港灌云县龙须大桥龙须码头无任何环评手续,作业期间未采取环保措施,扬尘污染。该码头2000年已被关闭,目前又恢复经营。 连云港市 大气 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码头位于龙苴镇龙苴大桥南岸东侧。
二、举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1.现场检查发现,刘某某在该点位建设占地面积约60平方米码头,无相关经营手续,为非法码头,检查时该码头未作业。
  2.经查,2020年曾在该地点发现刘某某非法建设码头问题,被勒令依法拆除并复绿。
属实 拆除非法码头,杜绝非法经营行为。 1.依法查处非法作业行为。
2.该非法码头场地上的搅拌机、发电机等设施设备已拆除。
3.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已加装3个高清摄像头,进行实时监控。
已办结
62 D3JS202411100036 连云港市东海县山左口镇双胡大队盐庄自然村北侧江某某窑厂烧砖污水排入周边河道,破坏生态环境。举报人家1亩的农田被窑厂挖了40-50公分,形成大坑,农田周边还有许多大坑。 连云港市 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东海县双湖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东海县山左口镇双胡大队,建设项目环保手续齐全。
二、举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1.公司主要生产废水为烟气脱硫除尘设施用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村民外运浇灌农田,现场未发现废水排入河道问题。对周边河道采样检测,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
  2.经查,公司南侧坑塘及土堆为集体用地。村民许某于2023年2月在厂南侧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相关部门于当月对许某涉嫌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调查,同年3月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非法采出的矿产品520.88m3。
部分属实 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企业依法依规经营。 1.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严禁废水外排。
2.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已办结
63 D3JS202411100028 1.连云港市东海县石榴街道东安村万事兴饲料有限公司东侧鱼池(31.5亩)西北角被填埋了工业垃圾(占地面积1亩、深度5米),表面覆盖一层稻草。要求追查工业垃圾来源,恢复鱼池及周边生态环境。2.石榴街道东安村牛辰路大桥桥南路西鲁兰河被李某个人非法侵占,用建筑垃圾和基土填埋了河道(面积约5-7亩、深度5米)。 连云港市 土壤 一、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概况
  1.东海县石榴街道东安村万事兴饲料有限公司东侧鱼池为废弃坑塘,水域面积约31.5亩。
  2.石榴街道东安村牛辰路大桥桥南路西鲁兰河地块共4亩,李某某于2023年8月与东海县石安河管理所签订此地块承包合同。
二、举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1.2024年6月,石榴街道曾发现该坑塘堆放生活垃圾现象,已于2024年7月将1047吨生活垃圾清理并规范处置。2024年11月11日检查发现坑塘西北角还遗存少量生活垃圾,石榴街道再次对该地块进行清理。
  2.经查,该地块与埝河河口距离约20米,非水利工程用地,未占用河道。现场查看该地块铺有一层红砖碎石,地面堆放大量废旧轮胎,待废旧轮胎转运后进行开挖核实。
部分属实 加强日常监管,规范处置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1.石榴街道对该地块生活垃圾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2.待轮胎转运后进行开挖,进一步核实地下是否有掩埋物,并根据调查情况作下一步处理。
阶段性办结
64 D3JS202411100023 举报人对前期反映的灌云县力众建材木艺有限公司石子厂粉尘、噪音扰民问题(受理编号D3JS202410220035)公开答复内容不满意:1.关于“生产设施周边安装隔声墙用于降噪”,实际其生产车间根本没有隔音措施;2.凌晨仍然有车辆运输情况;3.该企业白天不生产,都是夜间生产;4.关于“厂区地面已硬化,部分地面破损”,实际其厂区大部分地面没有硬化;5.关于“在厂区门口安装噪声和粉尘在线自动监控设备”,实际该企业连网线也没有,也不是无线联网,无法实现在线监测;6.关于“督促企业将露天堆放的石料入库贮存”,实际该厂物料仍是露天堆放。目前该问题写的已办结,实际粉尘、噪音问题仍然严重。 连云港市 大气 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力众公司位于灌云县龙苴镇孙港村一组,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建筑材料等,建设项目环评及验收手续齐全。
二、举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1.现场检查发现,公司生产设施周边已使用铁皮隔声,车间为钢结构封闭厂房,具备两道隔声屏障。
  2.公司前期确有车辆夜间运输情况,环评等文件中未提及运输时间要求,目前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公司已明确仅白天进行车辆运输。
  3.公司厂区地面已硬化,但部分硬化地面因年久失修、车辆运输导致破损。
  4.公司自主安装了噪声和粉尘自动监控设备,接受社会监督。
  5.11月12日现场检查时,公司所有石料均贮存于厂房内,无露天堆放物料。
部分属实 提升企业污染治理水平,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1.对铁皮墙加装消音设施,提高隔音效果。
2.督促企业规范车辆运输,厂区路段禁止鸣笛,匀低速通过。对厂居路段及时清扫和洒水,保持路面清洁。
3.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企业已明确仅白天生产运输。
已办结
65 X3JS202411100018 2016年以来,连云港市东海县黄川镇江苏省水晶之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2.75亩承包地被非法占用,堆放化工废料、建筑垃圾、时湖村生活垃圾等各类垃圾,并伴随焚烧垃圾现象;部分垃圾被挖坑掩埋,位于时湖村310国道南侧,面积约6亩左右,填埋点位复垦已建房。上述垃圾紧邻水利灌溉水渠,严重破坏耕地资源,污染水源,给周边生态环境带来了极大危害。 连云港市 土壤 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地块实际位于黄川镇斯佳贝酒厂西南方向约300米处。掩埋点位于黄川镇时湖村310国道路南150米,面积约6亩。
二、举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1.经现场核查,该地块为麦田区域,目前种植小麦和苗木,未发现堆放化工废料、建筑垃圾。经现场挖掘,发现有生活垃圾填埋,正在进行挖掘清理和转运工作,目前已挖掘约260吨,下一步将进行规范处置。
  2.掩埋点原为沟塘,黄川镇政府于2024年3月对部分沟塘进行回填,拟建设农业设施,已完成基础建设,2024年4月停工至今。根据前期举报线索,2024年4月对该地块进行挖掘,共布设6个位,其中5个点位深度为2米左右,1个点位为打桩点位,深度约8米,另从北到南挖掘一条长20米,深1.5米左右的沟渠,均未发现有填埋垃圾现象。2024年11月11日检查发现北侧沟渠内有少量秸秆及生活垃圾堆存。周边无河道。
部分属实 规范处置生活垃圾及秸秆。 1.正在开展斯佳贝酒厂西南方向300米处地块填埋生活垃圾的挖掘清理和转运工作,下一步将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2.黄川镇时湖村310国道南侧地块北侧沟渠内有少量秸秆及生活垃圾,已完成清理。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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