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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申请存量房买卖转移登记所需材料?

  • 时间:2024-05-30 15:52:10
  • 来源:灌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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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资质证明:个人需提供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有效证件(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单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营业执照(核对原件,收复印件)(涉外企业要公证文本)、公司章程复印件(市场监督管理局盖章确认)、董事会成员名单复印件(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股东或董事、经办人等)。
3.提供房产证、土地证(原件),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4.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产分层分户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原件)(商品房只需提供宗地图、房产分层分户图)。
5.契税发票、增值税发票(原件)。
6.房地产买卖契约等证明不动产发生转移的材料(原件)。
7.问询及风险告知单(原件)。
8.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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