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4级分散供养残疾士兵购(建)房经费
一、基本信息
1至4级分散供养残疾士兵购(建)房经费
二、部门信息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东海县和平西路106号退役军人分中心1楼西大厅优抚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春秋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0518-80527190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
受理条件:(1)退役士兵为分散供养的1-4级残疾军人;(2)自行解决住房。
五、办理材料
六、办理流程
提出申请,上报审批材料、受理申请、审核申请人材料、报送上级机关审批、审批通过、通过下个月开始享受待遇
七、办理时限
八、收费情况
否
九、审批结果
十、法律依据
【行政法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
第四十二条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所需经费的标准,按照安置地县(市)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和6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确
定;没有经济适用住房的地区按照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确定。
《伤病残士兵退役交接安置工作规程(试行)》(民办发[2012]24号):分散供养的,
购(建)房经费标准按照安置地县(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没有经济适用住房的按照普通商品房价格)和60平方米建筑面积确定。购
(建)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购(建)房屋产权归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所有。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自行解决住房的,按照上述标准将购(建)房费用发给本人。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8-80527190
监督投诉方式: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8-80527193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 0518-87289273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www.jszwfw.gov.cn/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是。http://www.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81&iddept_yw_inf=11320722MB1885867K400052400600001&ql_kind=05&iddept_ql_inf=11320722MB1885867K400052400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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