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劳务派遣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劳务派遣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功能板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连云港市劳务派遣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21日
连云港市劳务派遣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营造依法经营、规范用工、诚信服务的劳务派遣市场环境,促进劳务派遣行业持续健康发展,防范劳务派遣劳动用工风险,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客观合理、独立审慎的原则。劳务派遣单位的商业秘密、被派遣劳动者的个人隐私受到法律保护。
第三条 皇冠足球比分: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满一年的劳务派遣单位均适用本办法。
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的,其信用状况列入总公司的评价范围。
第二章 信用等级分类
第四条 劳务派遣单位劳动保障信用评价等级分为A级(信用良好)、B级(信用合格)、C级(信用不合格)三个等级;得分大于等于90分的,为A级,得分大于等于70分小于90分的,为B级;得分低于70分的,为C级。
第五条 依法取得有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单位可获得70分初始分,在初始分基础上根据《连云港市劳务派遣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加减相应分值后确定信用分值,依此确定劳务派遣单位的信用等级。
第三章 评价程序
第六条 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澳门皇冠体育:劳务派遣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制定信用等级评价方案、信用等级分类实施措施,并负责市本级劳务派遣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各县区(功能板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部门)负责本部门审批的劳务派遣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第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单位自评。劳务派遣单位填写提交《连云港市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表》,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确定自评分值。
(二)审核评价。评价部门对照等级评价标准,结合佐证材料和日常监管等情况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审核评价,确定初评分值。
(三)社会公示。审核评价结束后,根据信用分值拟确定劳务派遣单位的信用等级,评价部门将拟确定的信用等级反馈至被评价单位,并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四)结果公布。公示期满后,由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结果公布;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及时将相关评价结果录入江苏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