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时间:2024-07-09 15:47:29
  •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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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苏省连云港秦山岛东部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79日-20247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8-85868035(政务服务大厅)

传    真:0518-85868035

邮   箱:lyghbkfc@163.com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29号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222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江苏省连云港秦山岛东部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

连云港市赣榆区海州湾海域

连云港市赣榆区海洋渔业技术指导站

项目投放人工鱼礁1504个,形成人工鱼礁规模35840空m3,其中六边形框架钢结构多功能礁256个、17920空m3;六边形框架结构式钢混多功能礁128个、8960空m3;立方体四孔钢混多功能礁1120个、8960空m3。同时在人工鱼礁区5个拐点处设置警示浮标5个。

1. 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和运营期船舶产生的生活污水、油污水、生活垃圾按照有关部门要求进行收集处理,不得向禁止排放污水的海域排放污水。强化船舶和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运行工况良好,降低燃料消耗,使用符合规定的低硫船用燃料,减少船舶废气污染物排放。通过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机械和船舶、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控制噪声影响。

2. 严格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项目需科学制定施工方案,优化施工作业方式,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尽量降低施工对海洋生态环境的扰动程度。鱼礁投放施工作业尽量避开海洋生物产卵、浮游的高峰期,以减少工程施工过程对海域海洋生物的影响。

3.加强环境风险防范,防止污染事故发生。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施工期按照要求确定施工作业范围,设置施工警示标识,配备吸油毡、围油拦等集油设备和器材,防止发生船舶碰撞和油品泄露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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