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生态环境局2025年4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时间:2025-04-10 16:55:36
  •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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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410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410日-4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8-85525016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海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箱:hzhbhpsp@126.com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56号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海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222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连云港市广播影视文化产业城地下锅炉房项目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 108 号

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台

 该项目为新建,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08号,总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在原有厂区B区建设地下锅炉房,新增两台4t/h天然气真空热水锅炉(一用一备),供热期产热水 320m3/h。该项目锅炉仅为辅助采暖使用,启用时间为冬季11 月15日到次年3月15日,年运行时间为1440h。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项目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8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限值。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种噪声源进行合理布局,加强管理,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有效降噪措施,运营期项目声环境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三) 该项目采暖季结束后,定期将锅炉水排空,用于厂区洒水抑尘,无废水外排;该项目不产生固体废物。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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