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2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时间:2025-02-07 13:30:39
  •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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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连云港市鑫成资产开发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大岛山矿区(二期)片麻岩矿开采加工项目(二期工程)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27日-20252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8-85868035(政务服务大厅)

传真:0518-85868035

邮箱:lyghbkfc@163.com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29号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222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连云港市大岛山矿区(二期)片麻岩矿开采加工项目(二期工程)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大岛山矿区

连云港市鑫成资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在现有在建项目部分(350万t/a毛石送至加工厂加工成石子(不同等级砂石骨料),未建)弃建的基础上进行扩建,扩建内容为建设加工厂,将500万t/a毛石加工成等级砂石骨料。项目年加工片麻岩矿500万吨,主要产品包括建筑骨料、细骨料和砂。总用地面积约96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碎车间、中间料库、中细碎车间、筛分车间、成品仓、机修库,以及空压机房、消防泵房、水池、材料库、无人值守地磅等附属设施和设备。

1、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矿石加工过程中卸料、破碎、筛分、物料转运点等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粉尘主要来源于矿石卸料、粗碎、中间料库暂存、中细碎、一段筛分、筛分、二段筛分、皮带输送转运、破碎、成品装车等,各工序均设置于密闭厂房内,并在卸矿给料处、中间料库给料上方均设置喷雾装置,且在各产尘点设置吸尘罩,每条生产线破碎、筛分粉尘经吸尘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收集处理后的粉尘经15m排气筒H1-H6排放;项目输送皮带密闭,各转运落料点采用喷水、喷雾抑尘措施减少粉尘的产生;成品堆放于成品仓内并采取喷雾降尘措施,且厂房内设有雾炮机对厂房内粉尘进行处理。因此,根据生产设备布局及实际情况,本项目同时采用四种除尘方案:脉冲袋式除尘法、运行设备喷淋法、除尘雾炮机喷雾法、采取全封闭式车间生产加工。食堂油烟经油烟机净化后食堂屋顶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建设项目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雨水收集经雨水排放口(YS001)就近排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依托现有环评中污水处理设施,并进行改造)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用水标准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新增设备主要为破碎机、振动筛、给料机等。通过降低设备声级,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机械设备进行减振、隔声处理,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制订生产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转,减少噪声值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满足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主要固体废弃物为生活垃圾、机械维修固废。

其中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一般固体废物废旧机械零件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危险固废废油及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在厂区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土壤和地下水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为了防止项目运行时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预防生产全过程中危废仓库、机修库中机油泄漏,同时对污染物质可能泄漏到地面的区域采取防渗措施,阻止其渗入地下水及土壤中,建立从原料贮存到产品全流程的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管理体系,防止项目运行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

6、环境风险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防止生产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按照《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等要求,对相关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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