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生态环境局2025年1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连云港鑫齐力新材料有限公司矿石精选及高标仓保税物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7日-2025年2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8-82308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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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路1号连云生态环境局
邮 编:22200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矿石精选及高标仓保税物流项目 |
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上合物流园(板桥工业园)人和路南、临港路东 |
连云港鑫齐力新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有高标仓保税物流板块和矿石精选板块。其中高标仓保税物流板块建设有3个保税仓库,用于铜金矿、铜锭、锌锭、铝锭等高物值物资的储存。矿石精选板块年消耗原矿681.05万吨,建设一条矿石精选生产线和一条复合固化土生产线,矿石精选生产线分为工况A、工况B两种运行工况,工况A年处理巴粗矿410万吨,工况B年处理巴粗矿151.05万吨、秘鲁矿120万吨。复合固化土生产线年处理尾矿90万吨。 |
(一)大气污染物 该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颗粒物。 原矿上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尾矿综合利用车间粉料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原矿上料、粉料投料未收集的废气,精矿、复合固化土及尾矿卸料废气,原矿卸料废气,精矿产品、复合固化土及尾矿装车废气,运输扬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废气排放执行的标准为:(1)选矿工序排放的有组织废气执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6要求;(2)复合固化土制备工序排放的有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要求;(3)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要求。 (二)废水污染物 该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工艺废水。 初期雨水及工艺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回用水执行《铁矿石采选企业污水处理技术规范》(GB/T33815-2017)中“磨矿”回用水水质标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板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噪声 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磁选机、球磨机和各类泵等设备。通过采取减振消声、加强设备维护、优化设备布局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标准要求。运营期执行的标准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该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废衬板、未利用的铁尾矿、布袋除尘器收尘、浊循环水系统尾砂。其中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有废衬板、未利用的铁尾矿、布袋除尘器收尘、浊循环水系统尾砂,废衬板、未利用的铁尾矿委托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置或利用,布袋除尘器收尘、浊循环水系统尾砂回用于生产工序;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润滑油、含油抹布,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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