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生态环境局2025年1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时间:2025-01-27 08:50:02
  •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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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7日-2025年2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8-83263018(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

邮箱:gnxhpk@126.com

通讯地址:灌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

邮编:222500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毅狮迈(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600万套新能源、高性能特种工业、民用轮胎项目

江苏灌南经济开发区大连路北侧新海西大道东侧

项目为扩建,占地地面积约81248平方米;总投资8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0万元。项目以橡胶、钢帘线等为原料,经炼胶、压延、挤出、裁断、成型、硫化、检验等工序生产新能源汽车用高性能半钢子午线轮胎,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600万套新能源、高性能特种工业、民用轮胎生产能力。

1.废水

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按《报告书》要求,项目运营期废水有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等,灌南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投运前,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经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和工艺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实验室废水、初期雨水、反冲洗废水一起进入厂区污水站预处理,处理达标后和锅炉排污水、循环系统排污水一起排入灌南海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灌南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投运后,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上述预处理后和锅炉排污水、循环系统排污水接管灌南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废水不得直接外排。

2.废气

项目在工程设计中,应进不断优化完善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炼胶车间投料废气通过密闭空间收集,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密炼机密闭,密炼机出料口/进料口采用局部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袋式除尘器”预处理后和通过密闭罩收集的挤出压片废气、经通风橱和集气罩收集的实验室废气、通过管道收集的操作油、润滑油储罐区废气一起通过1套“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附浓缩+一级活性炭” 装置处理,沸石转轮脱附废气通过1套RTO装置处理,尾气通过25m的DA002排气筒排放;胶片冷却废气通过密闭罩收集,通过1套“过滤+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浓缩”装置处理,活性炭脱附废气通过1套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子午线轮胎车间挤出压片、热炼、压延废气通过密闭空间+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过滤+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浓缩”装置处理,活性炭脱附废气通过1套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在每条硫化沟(共四条)四周设置硬质材料的密闭罩收集废气,每两条硫化废气通过2套“过滤+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浓缩”装置处理,活性炭脱附废气通过各自的1套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尾气通过各自的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5、DA006排放;生物质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采用1套“SCR+钠碱法脱硫除尘+湿电除尘”装置处理,尾气通过DA007排气筒排放;氨水储罐区废气通过管道密闭收集,通过1套“一级酸(稀硫酸)喷淋”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8排放;污水站废气加盖收集,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9排放;危废库废气密闭负压收集,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10排放;备用的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并配套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11。项目运营期无组织废气通过选用全密闭生产设备,在厂房内设置密闭罩和负压收集,严格物料的贮存和转运管理,减少物料的“跑冒滴漏”,对污水处理单元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尤其是恶臭废气的排放。项目废气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等相关标准要求,废气须达标排放。

3.噪声

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等处理,同时必须严格控制生产时段,减少生产噪声。项目运营期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废

落实固废的规范堆放和安全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胶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帘布、废钢丝、废胶囊、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废离子交换树脂、包装材料、废灰渣、生化污泥、废分子筛、生物质汽化锅炉脱硫渣和除尘渣、员工生活垃圾等。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管理须严格按照《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一般工业固废须委托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置或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等有关规定。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手续。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和要求,防止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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