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公积金商转公(带押转贷)贷款申请
一、基本信息
商转公(带押转贷)申请贷款指南
二、部门信息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否
办理地点:1.海州分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6号;2.连云分中心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66-1号;3.赣榆分中心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0315号;4.东海分中心地址: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利民西路9号;5.灌云分中心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云山中路136号;6.灌南分中心地址:灌南县新安镇灌河路261号。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方式:1.海州分中心电话:0518-85525798;2.连云分中心电话:0518-82304868;3.赣榆分中心0518-86230187;4.东海分中心电话:0518-87229931;5.灌云分中心电话:0518-88820333;6.灌南分中心电话:0518-83288891。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个人
受理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满法定退休年龄。
2.单位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汇缴正常(单位连续欠缴住房公积金不得超过3个月),且从申请之日往前推算,职工及所在单位已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灵活就业人员发生缴存住房公积金记录的月份累计不少于6个月。
3.在连云港市购买自住住房、办理了商业住房贷款且尚未结清。
4.贷款房屋产权人仅限夫妻共有或独有,产权人有其他家庭成员的不能办理商转公。
5.贷款房屋仅存在商业住房贷款设定的抵押权,无其他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
6.商转公贷款涉及的住房《不动产权证》应已办妥,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商转公贷款仅限纯商业住房贷款转为纯公积金贷款,转贷前或转贷后均不能为组合贷款。
8.仅限本地缴存公积金职工申请商转公贷款。
9.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记录良好,能及时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且具备偿还公积金贷款的能力。
10.首套房纯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20%,二套房纯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30%。(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是指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者名下无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11.借款人家庭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以家庭(职工本人、配偶、享有共有产权的父母及子女)为单位,借款人分为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住房,借款人按所占房屋份额核定房价并计算贷款额度,父母或子女一方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夫妻一方已经办理公积金贷款且未结清的,任何一方均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12.申请前借款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次数累计不超过1次,或者借款人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不超过2套(含准备商转公的住房),均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选择认贷的,无须再查家庭名下房产。选择认房的,不查家庭贷款次数。关于贷款利率认定、借款人家庭贷款次数或住房套数的解释如下。
(1)贷款利率认定。首套房利率:借款人家庭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者借款人家庭名下无住房的,可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其他情形均认定为二套。
(2)借款人家庭贷款次数:是指主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公积金贷款合计次数。
(3)借款人家庭住房套数:是指主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名下在购房地和公积金缴存地(澳门皇冠体育:行政区域内)合计住房套数。
13.同一次购房行为只能申请一次公积金贷款。
14.享受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政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1)《连云港市人才安居办法》实施以来取得人才购房券全职引进在本市范围内工作的各类人才;(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
15.享受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提高的政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孩家庭;(2)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孩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是指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者名下无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16.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17.符合“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目前公积金中心已在公积金贷款发放委托银行实行商转公贷款住房带押转贷,各辖区已实现商转公贷款带押转贷业务合作银行名单如下。
海州区:建行、工行、中行、农行、交通银行、江苏银行;
连云区:建行、工行、中行;
赣榆区:建行、工行、中行、农行;
东海县:建行、工行、中行、农行;
灌云县:建行、工行、中行、农行;
灌南县:建行、工行、农行。
五、办理材料
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身份证明:主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
2.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页,或者其他可以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医学出生证明、民政部门备案《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判决书等能证明子女抚养权的证明材料。
3.婚姻状况证明:借款人及其配偶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
4.贷款还款账户:主借人本人名下正常使用的一类借记卡。借记卡需为受托放贷银行的卡,且不限开卡地。
5.购房证明:不动产权证。
6.商贷情况及资金冻结证明:商转公贷款同意书、贷款基本信息情况表、资金冻结证明。(申请人可到原发放商业住房贷款的银行支行网点申请获取)
关于资金冻结证明注意事项如下:
(1)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商贷剩余本金大于放贷资金的,需提供资金冻结证明。申请人可以在申请贷款时或商贷预约还款日前2-5个工作日提交资金冻结证明给中心。冻结资金要大于至预约还款日结清商业贷款(扣除商转公贷款金额)所需要的本息,以确保公积金贷款直接偿还原商贷款后,能及时结清原商贷余额。
(2)如果在放款前商贷剩余本金已经小于放贷资金,无需再提供资金冻结证明。一是已审批商转公贷款重新申请的,商转公同意书上的商贷剩余本金小于公积金贷款金额的,则无需提供资金冻结证明;二是对于商转公同意书上剩余本金大于公积金贷款金额,但在放贷前已偿还了差额部分,需申请人出示手机银行查询到的商贷余额情况,并提供截图打印件。
7.若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本人不能到场的,还需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委托书》,由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代为行使相应权利,代理人应出具个人身份证。(《公证委托书》仅需提供原件)
8.若申请多子女家庭首套房贷款额度提高的,按照二孩、三孩分别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二孩: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的未成年子女,还需提供准生证;
(2)三孩:2021年5月31日之前生育的未成年子女,还需提供准生证。
有离异婚史的,以抚养权核计二孩、三孩;涉及再婚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备案《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判决书等能证明子女抚养权相关法定证明材料。
9.若借款人为单身的,必须提供本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中心认可的直系亲属作为联系人,办理公积金贷款时联系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并同借款人一起到现场进行面签。
10.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六、办理流程
公贷款带押转申请(中心服务窗口受理,并受理顺位抵押登记)——贷款审批(中心审批通过后告知借款人)——提交资金冻结证明(商贷剩余本金大于房贷资金的,申请人需提交资金冻结证明,可以在申请贷款时或商贷预约还款日前2-5个工作日提供中心)——贷款发放(中心在商贷预约还款日前2-5个工作日通知受托银行领取放款资料,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七、办理时限
“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申请人已收到审批通过短信为准。
十、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十一、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12329 、微信关注“连云港住房公积金”公众号。
监督投诉方式:12329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暂无,无法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办理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否,不支持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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