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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
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25号建议的答复
范昊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物业费专项收拨机制、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规范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印发《住宅项目公共收益账户服务平台指导意见》,开发公共收益管理平台。指导住宅小区专门设立公共收益透明账户,小区业主、相关执法单位可以随时查询公共收益账户流水,让公共收益资金的使用在阳光下运行。
二、规范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开通“我的连云港”APP物业维修资金功能板块,打通不动产登记系统、智慧房产系统、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为业主交存维修资金、查询资金余额、开展线上表决提供了方便。针对维修费用价格问题,按照自愿报名、自愿退出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物业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第三方审价机构选取建设工作。
三、开展物业服务质量评价。印发《连云港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履约信用评价指导意见》,通过建立业主满意度测评系统,将业主满意度作为主要评价标准,结合日常管理、信访投诉处理情况对住宅项目物业服务质量进行分级评价,并公布得分。
四、开展信托制物业试点工作,探索新的物业管理模式。学习外地成功经验,会同市委社会工作部开展信托制物业试点,将小区内所有收入归集,实行物业服务开放式预算,让业主按照收入分配物业服务工作内容,物业企业利润固定,收支透明。依托“我的连云港”APP,开发业主投票表决系统,实现住宅小区公共事务“掌上办理”,提高业主对住宅小区公共事务的知晓度,参与度。
感谢并期待您一如既往地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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