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玉:对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行为坚决说“不”
信息来源:连云港日报 发布日期:2024-01-17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孙玉(市政协委员,民革连云港市委会副主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近年来,皇冠足球比分: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发现了多起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的行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不仅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禁止性规定,也给未成年人带来了严重身心伤害,产生许多社会问题。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的合力守护。

加强法律宣传,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大力倡导婚嫁新风尚,避免因彩礼诱惑给未成年人订立婚约的现象。

加强思想教育,引导树立远大理想。中小学校应注重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远大人生理想,做好人生规划。

及时劝阻检举,协力构筑保护体系。基层派出所、居委会、妇联、医院等基层社会组织,在工作中发现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未成年人怀孕等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应当进行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报告。

加大惩处力度,树牢知法守法观念。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或者与未成年人同居、发生性关系等行为,除对当事人依法处理外,还应依法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进行教育、训诫,并可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等,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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