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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对遗体运往非死亡地的审批?

  • 时间:2024-06-19 15:31:30
  • 来源: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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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遗体外运申请条件: 1、申请人提供申请书,并提供身份证和逝者身份证2、正常死亡者提供医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3、非正常死亡者提供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和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认定书。4、符合上述条件,即可办理。


二、遗体外运办理程序:1 申请:申请人(直系亲属)提供身份证件,并提出申请。提交医院提供的死亡证明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出具逝者身份证。2. 受理: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办理。3. 办理:根据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遗体应当就近在殡仪馆火化,因特殊原因确需将遗体运往非死亡地的,应当由非死亡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经死亡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批准。


三、对申请遗体外运一般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直系亲属)身份证、医院死亡证明或公安机关证明、逝者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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