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燃气报警器是否必须安装,它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报警?
依据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用户应当守安全用气规则,履行安全用气义务。鼓励用户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三)在符合用气条件的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物内使用管道燃气的。前款所称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指具有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功能装置的总称,包括燃气泄漏报警器与紧急切断联动装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熄火保护装置,过流和泄漏切断装置等。
????依据县住建局灌管安[2019]2号文件《关于尽快消除城镇燃气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的紧急通知》第六条、燃气使用端管理安全方面各使用单位(用户)是燃气使用安全的责任主体;燃气主管部门要督促燃气企业落实入户安检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告知用户;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燃气安全使用的监管,督促使用单位遵守规苑安全使用燃气,组织商务、市场监管(质监)、燃气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强对餐饮场所安全用气隐患排查,督促餐饮用户实施“瓶改管”,强制安装燃气泄露报警装置。
????第七条、燃气经营企业管理方面,灌南中裕燃气有限公司、灌南新奥燃气有限公司2家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要积极组织自查,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对居民用户燃气管网使用年限长、设施老化的老旧小区;对超期服役未及时更换的燃气灶具、胶管;未安装自闭阀或者报警器及与其联锁的自动切断阀、未使用不锈钢波纹管或者改装管等,组织技术人员及时排查并消除燃气使用安全隐患。全面推行居民户内安装不锈钢软管、节制阀、燃气报警器等,城市新建住宅燃气设施必须加装自闭阀或者报警器及与其联锁的自动切断阀,否则不予验收;用户必须使用不锈钢波纹管或者改装管和带熄火保护装置的合格姓具,否则不予通气。对现有住宅燃气设施,组织力量,逐户检查,通过宣传对督促用户更换、安装。燃气报警器在漏气检测后可以报警,并且切断气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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