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生态环境局2024年12月19日关于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4年12月17日、12月18日、12月19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8-87170628
电子邮件:dhsthjjhpk@163.com
通讯地址: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2223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关于对江苏金红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处理150万吨围岩综合利用项目(重新报批)的批复 |
连环表复〔2024〕1184号 |
2024年12月17日 |
2 |
关于对江苏得乐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植物提取综合利用中试车间技术改造项目的批复 |
连环表复〔2024〕1185号 |
2024年12月17日 |
3 |
关于对连云港江利达矿产品有限公司年产7.2万吨电极糊锅炉技改项目的批复 |
连环表复〔2024〕1186号 |
2024年12月18日 |
4 |
关于对连云港盛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00吨熔融石英微粉技改项目(一期年产 2000吨熔融石英微粉技改)的批复 |
连环表复〔2024〕1187号 |
2024年12月19日 |
附件:关于对连云港江利达矿产品有限公司年产7.2万吨电极糊锅炉技改项目的批复.pdf
附件:关于对江苏金红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处理150万吨围岩综合利用项目(重新报批)的批复.pdf
附件:关于对江苏得乐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植物提取综合利用中试车间技术改造项目的批复.pdf
附件:关于对连云港盛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00吨熔融石英微粉技改项目(一期年产 2000吨熔融石英微粉技改)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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