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27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27日—2025年2月1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8-83263018(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
邮箱:gnxhpk@126.com
通讯地址:灌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
邮 编:222500
序号 |
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对江苏增拓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增强改性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连环表复〔2025〕3003号 |
2025.1.27 |
2 |
关于对连云港泽玉鼎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18万吨一般工业固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连环表复〔2025〕3004号 |
2025.1.27 |
3 |
关于对灌南源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处理30万吨钢渣综合利用、年产80万吨水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连环表复〔2025〕3005号 |
2025.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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