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3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时间:2025-03-31 10:43:56
  •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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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3月31日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80706359(行政服务科)

通讯地址:灌云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222200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审批单位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连云港德云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 500万平方米木地板生产项目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连环表复〔2025〕2007号

表7 关于对连云港德云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平方米木地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2025年3月31日

2

连云港能源集团开光汇电光伏有限公司

开光汇电盐场30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连环表复〔2025〕2008号

表8 关于对连云港市能源集团开光汇电光伏有限公司开光汇电盐场30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2025年3月31日

3

江苏丰贝轴承有限公司

年产 2800 万件钛合金螺丝生产加工项目(一

期)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连环表复〔2025〕2009号

表9 关于对江苏丰贝轴承有限公司年产2800万件钛合金螺丝生产加工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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