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生态环境局2024年12月6日关于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4年12月4日、12月5日、12月6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1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8-87170628
电子邮件:dhsthjjhpk@163.com
通讯地址: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2223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关于对江苏九生堂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速冻食品项目的批复 |
连环表复〔2024〕1177号 |
2024年12月4日 |
2 |
关于对东海县水务局东海县磨山河治理工程的批复 |
连环表复〔2024〕1178号 |
2024年12月4日 |
3 |
关于对连云港市裕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智能化拆解、综合利用10万吨废旧家电及20 万吨废旧发动机的批复 |
连环表复〔2024〕1179号 |
2024年12月5日 |
4 |
关于对连云港火云石英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光伏及半导体用石英器件项目的批复 |
连环表复〔2024〕1180号 |
2024年12月6日 |
附件:关于对连云港市裕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智能化拆解、综合利用10万吨废旧家电及20 万吨废旧发动机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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