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19-04-30 00:00:00
  • 来源: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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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工信局,连云区经发局,市开发区经发局,徐圩新区经发局,高新区经安局,局各相关处室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实施意见》(苏政传发2017225号)和《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工作方案》(连化脱办〔2017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度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通知如下:

一、局产业转型升级处做好牵头和综合性工作。一是做好综合协调相关处室、直属单位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二是做好国家、省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相关文件宣传贯彻,进行总体部署。三是督促各县区、各处室及时报送工作总结,汇总整体工作进展情况。

二、局装备工业处、材料工业处、消费品工业处、信息产业处、国防科工办等业务处室应发挥熟悉行业、了解企业的优势,将淘汰落后与行业规划、规范管理紧密衔接,按行业分别组织开展并监督县区做好装备、材料、消费品、电子信息、船舶行业工艺技术装备落后产能淘汰工作。

三、局其他处室根据职责开展工作。综合规划处做好新闻宣传相关工作。产业投资处做好技术改造等工作。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做好能耗不达标落后产能淘汰、能耗限额监察、惩罚电价等工作。国防科工办配合安监局做好民爆行业安全不达标落后产能淘汰、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

四、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局相关处室按照工作要求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送),产业转型升级处负责汇总上报。

五、各县区工信部门要认真开展本区域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市经信局做好相关工作

 

                                      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428

 

      连云港市工信局办公室                                                20194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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