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新安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老旧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老旧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消委﹝2024﹞6号
各村(社区)、镇消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市场消防安全问题,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25年底,集中组织开展老旧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将《全镇老旧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灌南县新安镇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4年8月1日
全镇老旧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范化解老旧市场消防安全重大风险,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部署要求,镇消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25年底,组织开展老旧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围绕“摸清底数、厘清责任、查清风险、扫清隐患”的工作目标,全面排查老旧市场火灾隐患,重点整治违规搭建、占道经营、设施老化、管理缺失、违规住人等突出风险,推动落实市场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坚决防范群死群伤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2024年,结合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等行动,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2025年6月底前,集中攻坚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基本清除一般风险隐患;2025年底前,全面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市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 整治范围
重点对2010年之前建成投入使用的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商贸服务业中经营可燃商品的市场进行集中整治。
三、整治重点
针对老旧市场存在安全疏散不畅通、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应急处置能力不足、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等方面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下列情形:
1.建筑之间占用防火间距,设置雨棚、连廊等违章建筑;
2.违规使用易燃彩钢板或其他易燃可燃材料搭建临时建筑,商铺违规改建、扩建或增设夹层;
3.占用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4.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5.市场内违规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存在“三合一”现象;
6.市场内存在违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在营业期间违规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
7.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点小于60℃的醇基燃料等新型燃料,餐饮场所排油烟管道设置不规范,排油烟管道和抽油烟机未定期清洗;
8.电动自行车管理不规范,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
9.市场未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未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市场未落实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值班;
10.冷库选用燃烧性能低于B1级的材料制作保温层,穿过保温层的电气线路未采取穿管保护,暗装电气设备与保温材料之间未采取隔热散热措施。
四、工作措施
(一)精准摸清底数
1.2024年8月4日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各村(社区)、镇消委会各成员单位等部门,结合本地市场建设年代、体量规模、管理现状等特点,对辖区内老旧市场开展全面梳理。
2.2024年8月4日前,发挥镇、村(社区)情况熟、人手足的优势,进一步核实市场的基本信息,及时查漏补缺,初步了解和掌握市场管理架构、产权情况、存在问题等基础情况,建立排查对象底册。
(二)逐一厘清责任
1.2024年8月4日前,结合本地实际,区分不同市场,明确各村(社区)、镇消委会各成员单位等部门工作责任;对农产品,纺织、服装、鞋帽,家具、五金及装饰材料,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等专业市场,需同步明确农业农村等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职责。
2.消防部门重点加强对属于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老旧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公安派出所要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全面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三级管控体系建设的通知》(灌政办传【2024】2号)文件要求,重点加强对属于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及日常监管范围内的老旧市场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镇(园区)应急管理办公室(消防安全监管机构)等加强市场周边“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3.生态环境、住建、城管、应急、供电等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负责对专项整治过程中油烟管道设置不规范、清洗不到位、燃气使用不规范、违章搭建和设置夹层、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电线私拉乱接、冷库保温材料耐火等级不足等涉及本部门问题隐患进行排查整治,督促市场管理方、商户等落实隐患整改责任。
(三)全面查清风险
1.2024年8月底前,组织对老旧市场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参与整治行业部门和属地镇街排查人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使其掌握老旧市场常见风险隐患、整治要求等。
2.2024年8月底前,督促老旧市场结合实际,对照整治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填写《老旧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检查表》,限时落实整改。
3.2024年8月底前,通过抽调各有关部门业务骨干、外聘地方专业执业机构专家等方式成立工作组,对老旧市场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相关情况报镇消委会备案。
(四)逐步扫清隐患
1.2024年12月底前,结合畅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重点整治占堵消防车道,外窗设置铁栅栏、铁丝网、广告牌等障碍物等问题。
2.2024年12月底前,结合“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等工作要求,重点整治违规住人“三合一”、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风险隐患。
3.2025年6月底前,组织对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章搭建等重大风险实施集中攻坚,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明确工作职责。对于隐患严重、不具备整改条件,或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提请政府列入拆迁转移项目。
4.2025年12月底前,督促老旧市场按照《消防法》《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等消防法规,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应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持续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镇消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老旧市场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将老旧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作为“生命至上,隐患必除”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重要内容,贯穿到本地区、本系统的主要工作中,与重点任务同部署、同落实。要将专项整治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督查巡查内容,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协作。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拧紧各环节监管链条,形成老旧市场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导问责。
各村(社区)、镇消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组成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查暗访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组织进行约谈,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专项整治期间,老旧市场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完善长效机制。
各村(社区)、镇消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宣传发动,引导广大商户支持配合隐患治理,鼓励社会公众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示范典型宣传推广,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要边整治边总结,固化形成好的经验做法和制度成果,并全面推广应用。对于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针对性解决对策和具体落实措施,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各村(社区)及镇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请于8月7日前报送镇消防安全委员会;2024年8月至2025年11月,每月25日前报送《老旧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登记表》、《老旧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和当月工作小结;2025年12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大案件、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联系人:曹媛,电话:17712151739。
联系人:方一然,电话:13023473143。
灌南县新安镇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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