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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司机上高速遇查忙换座 交警提醒:新手上路要养成良好驾驶习惯

  • 时间:2025-04-11 17:10:13
  • 来源:连云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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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考通过拿到驾驶证,便取得了驾车上路的资格,但这只是新手司机的起点,紧接着还有12个月的实习期,是不允许单独驾车上高速公路的。近日,有两名实习期驾驶人违规驾驶车辆上高速公路,看到执勤民警后企图以换座位的方式逃避处罚。交警部门提醒,在实习期阶段,广大驾驶人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事发当日18时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五大队民警在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皮卡车违法停靠在高速公路出口匝道处,车内驾驶人与副驾正在匆忙调换座位。面对民警“为什么换座位”的询问,驾驶人称“自己开累了”。经查,该驾驶人的驾驶证尚在实习期,而准备接替驾驶的副驾乘客同样处于实习期。

原来,该驾驶人明知实习期不能单独上高速公路,看到前方有民警检查,便抱着侥幸心理想通过换座蒙混过关,还误以为副驾拿证时间稍长就能逃避处罚。民警当场对两人进行安全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高速公路违法停车”和“实习期无符合条件陪驾人员上高速公路”两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新手司机缺乏实践经验,高速路上一旦出现突发情况很难从容应对。”执勤民警表示,广大驾驶人在实习期阶段一定要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实习期上路,首先需要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样式的实习标志,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未贴实习标志,并处罚款:没有在车身后部粘贴、悬挂统一标志;粘贴、悬挂标志无法被正常识别;粘贴、悬挂标志不符合要求,如“新手上路”、自行打印的标志等。

此外,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包含其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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