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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通告

  • 时间:2023-06-06 08:49:15
  • 来源:赣榆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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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海城片区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赣榆区人民政府对海城片区改造工程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并于2023年6月6日作出《赣榆区人民政府海城片区改造工程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书》(赣政发〔2023〕34号)。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海城片区改造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时代东路以南、通榆河以西、青口河以北、丁庄、白庄社区相应范围(详见房屋征收范围图)。

二、房屋征收部门: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赣榆区青口镇人民政府。

四、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五、征收期限:自本项目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至项目征收结束。

六、征收签约期限:自评估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

七、征收签约奖励(优惠)期限:自评估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八、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被征收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如对本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澳门皇冠体育_皇冠足球比分-【唯一授权体育官网】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督举报电话:13815638799

特此通告

附件:海城片区改造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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