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灌云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有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伊山镇2022-02号地块,涉及伊山镇川星村镇集体、村集体土地,东临夏阳港沟,西临农田排水沟,南临二干沟,北临农田,拟征收土地共计5.4651公顷。具体征收范围详见勘测报告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编号为伊山镇2022-02号地块,用途为商业用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符合公共利益的要求。
三、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澳门皇冠体育_皇冠足球比分-【唯一授权体育官网】《澳门皇冠体育:关于公布连云港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连政发〔2020〕114号)规定执行。
四、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澳门皇冠体育_皇冠足球比分-【唯一授权体育官网】《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征地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连政规发〔2011〕10号)文件规定执行;土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由伊山镇人民政府依法给予补偿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和《澳门皇冠体育:关于公布连云港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连政发〔2020〕114号)规定执行。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项目编号 |
被征地村(组) |
地类 |
面积(公顷) |
人均农用地面积 (公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