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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企业停业歇业的审批

  • 时间:2022-11-08 11:13:48
  • 来源: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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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企业停业歇业的审批
二、部门信息
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灌南县集中办公区8号楼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执法局1003号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方式:0518-80521081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受理条件:《申请人提交申办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五、办理材料
经营协议
申请表

六、办理流程
1、受理
2、审批
3、办结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批文
十、法律依据
【行政法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57 号)第三十五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企业需停业、歇业的,应当提前半年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停业或者歇业。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在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企业停业或者歇业前,落实保障及时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的措施。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0521081    
监督投诉方式:0518-12345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lyggn.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83&iddept_yw_inf=11320724MB1626232F432011706100001&ql_kind=01&iddept_ql_inf=11320724MB1626232F4320117061000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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