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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 时间:2022-11-08 11:15:40
  • 来源: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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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二、部门信息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三楼143-145号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00。冬季:早上8: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方式:窗口/电话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
五、办理材料
(一)人防工程方案审查请您提供以下的资料:
1、建设单位申请报告;
2、发改委立项批复;(中心二楼27-28号发改委窗口)
3、规划部门《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及规划设计方案批文;
4、人防工程方案设计专篇;
5、建设项目总平面图;
6、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中心二楼58-64号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7、设计单位人防工程设计资质证明;
8、委托人授权书。
(二)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请您提供以下的资料:
1、人防工程全套图纸2份(含光盘);
2、楼上一层图纸二套;
3、县人防办工程方案批复文件;
4、工程地质勘查报告;
5、人防工程各专业计算书;
6、人防总平面图(与地下室有关方面的);
7、江苏省结建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审表(3份);
六、办理流程
暂无
七、办理时限
1、人防工程设计方案批准时间3个工作日;
2、人防工程施工图批准时间5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包括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生产性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应当按照总建筑面积(地上、地下建筑面积之和)的5%修建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符合易地建设条件的,按照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每平方米1000元缴纳易地建设费。
九、审批结果
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十、法律依据
暂无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及投诉地点在中心一楼大厅东区  电话:80632633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www.jszwfw.gov.cn/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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