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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时间:2022-11-08 11:13:59
  • 来源: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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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行政许可

二、部门信息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大厅:是

办理地点: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住建局4号窗口(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8:30-12:00,14:00-17:00;春秋冬季:8:30-12:00,13:30-17:00。

咨询方式:0518-85868091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一)污水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的要求;(二)排放污水的水质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的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等有关标准;(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相应的预处理设施;(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排放口设置便于采样和水量计量的专用检测井和计量设备;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已安装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办理材料

1.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

2.排水水质合格承诺书

3.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应当提供已安装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有关材料

4.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等材料

5.申请人身份信息(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

6.污水排入城镇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

六、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发放许可证

七、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名称: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十、法律依据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3年10月2日国务院令第641号)第二十一条: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重点对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事项进行审查。排水户应当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排水许可证书的颁发和监督管理。

十一、咨询投诉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信件邮寄: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审服处;

电话投诉:0518-85868016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lyg.jszwfw.gov.cn/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是(http://lyg.js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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