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旅馆行政许可
一、基本信息
旅馆行政许可
二、部门信息
公安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90-94号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00;冬季:早上8: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方式:窗口/电话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
五、办理材料
1、申请报告、治安责任承诺书和各地统一制发的行政许可审批表(公安局提供);
2、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与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一致的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房产证、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其中与居民住宅属于同一建筑、平房院落,需要共用门户和通道的,还应当提交所有住户同意共用的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证件照,其他从业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证件照,省外户籍人员,还应提交其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相关犯罪证明;
5、经营场所(含库房)地理位置和内部结构平面示意图,视频监控等安全防范设施安装示意图;
6、验证登记、贵重物品寄存、值班巡查等各类治安安全制度;
7、安装使用江苏省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凭证;
8、对照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经营用房可能形成危房的,申请人应当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材料。
六、办理流程
暂无
七、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免费
九、审批结果
旅馆行政许可
十、法律依据
暂无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及投诉地点在中心一楼大厅东区 电话:80632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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