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二批)

  • 时间:2024-11-09 22:34:57
  •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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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67 D3JS202410300018 连云港市灌云县大硕搅拌站,小伊镇204国道旁,1、批建不符,批的项目是混凝土加工,建设了钢筋预制件加工,目前在建水稳加工;2、紧靠盐河边,厂房在生态红线内。2022年督导期间已拆除,近一年再次建设生产。 连云港市 生态 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江苏大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位于灌云县伊山镇朱韩村城北科技园内,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等,已通过环评审批、验收。
二、举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1.检查未发现大硕公司建设水稳加工项目。目前,公司将混凝土制造生产线和仓库租赁给某路桥公司用于连宿高速混凝土加工(使用大硕公司商品混凝土项目手续)、钢筋加工;钢筋加工工艺为切割、焊接、组装,根据相关规定,为环评豁免项目。
  2.经现场测量并与生态红线图套合,大硕公司项目用地不在生态红线内。
  3.2022年,公司因二期石子加工项目生产线批建不符被立案查处,此生产线全部拆除完毕。现场核查未发现拆除的石子生产线恢复建设生产问题。
部分属实 加强监管,确保企业依法合规生产经营。 1.加强日常巡查与监管,严防非法侵占生态红线。
2.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已办结
68 D3JS202410300034 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申城中沟河,该河是死水,周边的生活污水、农田灌溉污水和河边上养鸡场的养殖废水都排入河道,导致河体黑臭。 连云港市 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申城中沟,全长约3.5千米(李城北青口河至申城南朱稽河),主要承担李城村和申城社区雨水排放及农田灌溉功能。
二、举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1.申城中沟丰水期与主要河道水系连通,枯水期会断流。周边生活污水已接入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发现跨河道污水管网有1处破损,少量生活污水泄漏入河。2024年6月,青口镇对河道清淤疏浚时,未发现生活污水直排入河现象。
  2.青口镇政府于2023年流转河道东侧约630亩土地,规划建设城市经济配套产业园,同时调整河道沿线种植结构,以种植蔬菜为主。
  3.河道沿岸共4家蛋鸡养殖场,均建有化粪池、堆粪场、雨污分流设施,未发现养殖污水外排口。2024年11月2日,对河道水质进行检测,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部分属实 完成漏点修补,规范畜禽养殖行为,提升河道水质。 1.已完成跨河道污水管网漏点修补。
2.督促养殖场及时清理畜禽化粪池粪污,日产日清,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加强巡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已办结
69 D3JS202410300030 连云港市开发区228国道和金桥路交叉口连云港科拉斯有限公司,该公司新建厂房路基使用开发区碱厂废料,用于回填路基,目前仍在施工,碱厂废料异味刺鼻。 连云港市 土壤 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江苏科拉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开发区228国道南、金桥路西。目前,项目主体结构已完成施工,处于精装收尾及室外市政道路施工阶段。
二、举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1.科拉斯公司厂房道路正在使用渣土进行路基填筑施工,填筑路基所使用的部分物料为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办公用房拆除的废旧水泥块及红砖。根据设计单位的设计意见,厂内道路处于软弱淤泥质地带,为满足路基强度要求,采用废旧水泥块及红砖块做基础材料。
  2.根据有关规定,办公用房拆除的废旧水泥块及红砖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未在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3.现场无刺鼻性异味。
部分属实 加强监管,确保建筑垃圾规范处置。 1.已对建筑垃圾回填问题立案调查,将根据调查情况进一步处理。
2.督促企业履行一般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手续,合法合规开展项目建设。
 3.已对建筑施工现场开展废气检测,待检测结果进行下一步处理。
已办结
70 X3JS202410300038 连云港市东海县青湖镇泉沟村(磨山自然村),有人盗挖水库及岸线耕地、基本农田共约1000多亩,另外还从本省、外省长途跋涉偷运毒化工废料,埋在其领导下的辖区内,昼伏夜出偷埋化工毒废料长达7年之久,深埋在水下几十米深的毒废料,至今还是原封不动,严重破坏环境。 连云港市 土壤 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磨山村位于青湖镇西北部。磨山水库位于磨山村西侧,面积约850亩,主要用于农业灌溉和水产养殖。
二、举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1.地块在磨山水库库区范围内,属水域用地、水库水淹地(滩涂),非耕地。2016年4月-5月,分别查处董某某、施某某库区非法取土违法问题。2022年7月,对薛某涉嫌超采土方问题依法处理相关人员。
  2.2023年7月,曾发现磨山水库北侧的连云港鑫昌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涉嫌接收无锡、南通等地印染污泥等一般固废违规堆放问题,截至2024年5月,涉案的11.439万吨固废已全部清理转运,根据清挖验收和损害评估司法鉴定,鑫昌达公司厂房外裸露土壤区域及水下区域固体废物已完全清运,调查范围内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不需要开展修复。2024年8月,对磨山水库岸北采石场66处坑塘挖掘摸排,又发现2处坑塘填埋固体废物,仍为鑫昌达公司2021年填埋,经鉴定不属于危险废物,已于8月底完成清理转运工作。
  3.磨山水库水位常年保持在35米左右,结合前期调查未发现其他水下填埋固废问题。2023年7月至今,多次委托检测机构对水库水体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部分属实 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环境隐患。 1.启动鑫昌达公司生态损害赔偿工作。
2.加强日常巡查,严厉打击违规填埋固废行为。
已办结
71 X3JS202410300030 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头镇双通塑料工业园、顺通塑料有限公司、恒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班庄镇通顺塑料有限公司从事塑料颗粒加工,废水、废气、噪声污染严重。 连云港市 大气 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4家企业均位于赣榆区城头镇,主要从事塑料颗粒加工等。
二、举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1.现场核查时,双通塑料编织公司、通顺塑料制品公司、恒安再生资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均已安装废气处理设施,清洗废水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3家公司均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委托第三方开展污染物自行监测,结果达标。
  2.顺通塑业公司热熔生产线正在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水通过混凝沉淀后回用于清洗工段,不外排。调阅公司2024年7月、10月有组织废气、噪声自行监测报告,监测结果达标。该公司热熔工段东侧卷帘有裂缝,部分无组织废气外逸。
部分属实 加强对塑料颗粒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生产经营。 1.连云港顺通塑业有限公司已更换热熔工段东侧卷帘。
2.待双通、通顺、恒安、顺通公司正常生产后,开展废水、废气、噪声监测。
已办结
72 X3JS202410300029 连云港市赣榆区宋庄镇有六家水产加工厂,污水偷排通榆运河、朱稽河、范河三条水资源保护河流,导致这三条河水质长期富含高锰酸钾等有机成分。1.东郑村迎吉水产加工厂,污水直排南边数百米的范河。2.东郑村东原赣榆水产养殖场院内有三家水产加工,分别是东之宝水产加工有一条管道直通通榆运河偷排。院内路北第一家,是杨某某水产加工厂,污水从工厂中间那道雨水排水沟排进通榆运河,他隔壁一家厂也是如此。在通榆运河东边河堤上,还有一家朱某某水产加工,污水直接排进通榆运河。3.任庄村两家水产加工厂,一家在镇卫生院对面张某某加工厂,一家在村西方四阶加工厂,这两家加工厂,每天都偷排几百吨污水,通过雨水下水道排进朱稽河。 连云港市 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6家水产加工厂为迎吉水产、东之宝食品、潮龙新水产(杨某某水产加工厂)、兴彩旺水产(杨某某水产加工厂隔壁)、朱某某水产、康臻水产品(四阶加工厂);腾耀实业(张某某加工厂)经营范围为速冻米面食品、方便食品加工等。
二、举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1.通榆河设有省考断面,朱稽河、范河设有国考断面,均建有水质自动监测站。经查询自动监测站数据,2024年1月-10月,以上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均符合要求。
  2.现场核查未发现上述企业污水偷排、直排问题。迎吉水产正在生产,清洗工段废水经处理后,接入村污水管网收集处理。东之宝食品正在生产,清洗分拣工段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潮龙新水产龙虾去壳工序已停产,仅从事龙虾仁(外购)冷藏贮存,无生产废水。兴彩旺水产正在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排入东侧生化塘存放。康臻水产品正在生产,公司建有废水收集池和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腾耀实业未生产,原有冷库已拆除,正在建设新冷库。
  3.朱某某水产目前仅从事南美白对虾尾冷冻和打包,不再从事虾尾清洗。经核实,原虾尾清洗废水存在直排,最后流入范河现象。
部分属实 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杜绝废水偷排、直排。 1.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严禁废水直排外环境。
2.定期组织开展通榆运河、朱稽河、范河三条河水质监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已办结
73 D3JS202410300011 举报人前期反映过连云港市海州区万山城市花园二期垃圾露天堆放问题,本次补充问题:社区工作人员1.提前到达投诉地,清理干净后向前来工作组人员反映举报不属实,2.告知堆放垃圾当事人有人举报才来处理,已造成邻里纠纷升级,3.登门对举报人家人施压且透露举报人个人信息;希望工作组了解真实情况,社区人员存在包庇隐瞒行为,虽然垃圾堆放问题已解决,但举报人并没有虚假投诉。 连云港市 其他污染 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为海州区万山城市花园二期社区垃圾露天堆放问题。
二、举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1.前期反映的垃圾堆放问题属实,核查现场已清理完毕。
  2.经对社区工作人员及周边群众进行走访调查,未发现施压以及透露举报人个人信息等行为。
部分属实 加强环境管理,改善小区环境。 1.加强对小区的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防止问题反弹。
2.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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